2012年江西公务员报考条件不得限制无关职位要求

发表于:2011-12-13 22:08: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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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即将启动,目前各地正在申报具体录用计划。

 

  江西省规定,招录单位在设置招考条件时,不得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其中规定,在学历条件设置上,一般应设置大专以上学历,如职位有特殊要求,需设置中专(高中)学历的,需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招录单位不得对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加以限制。对于专业限制,无特殊专业要求的职位,一般设置“专业不限”或专业大类;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需设置小专业条件的,招录机关应说明理由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乡镇职位和综合管理类的职位不设置小专业条件。

 


  在招录公安特警要求上,职位报考年龄不得超25周岁,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法医职位一般为35周岁以下。人民警察职位应按一定的性别比例分设职位,其中女性可报考职位比例不少于15%。其中还规定,从2012年起,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各地各部门要拿出考录计划的10%~15%,定向招录我省选聘或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此类职位须在“备注”中注明“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条件统一设置为“专业不限、大专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