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学》精选题(5)
发表于:2012-07-03 00:59: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字体:【小 中 大】
(一)
李东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红楼娱乐城,2000年12月市文化局和公安局以该娱乐城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0元的罚款,红楼娱乐城不服。
41.如果红楼娱乐城欲申请行政复议,依法可以向哪些机关提交复议申请?()
A.市人民政府B.市文化局
C.市公安局D.东城区人民政府
42.如果红楼娱乐城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东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如何处理?()
A.决定受理
B.告知红楼娱乐城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知红楼娱乐城
D.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知红楼娱乐城
(二)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标准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且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征收了2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据此回答下列题。
43.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否准许?()
A.应准许,因为法律并未禁止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B.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无须经过法院批准
C.不应当准许,原告一旦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即属确定
D.不应当准许,被告改变处罚决定属于违法行使职权
44.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否经法院准许?()
A.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会减少法院压力,提高审判效率
B.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撤诉是原告的诉讼权利
C.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
D.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违反法律满足原告的不合理要求
45.如果当地居民对环保局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A.应该受理,当地居民是利害关系人
B.应该受理,当地居民有原告资格
C.不应该受理,当地居民并不具有原告资格
D.不应该受理,当地居民并非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指向的特定对象
(三)
某市劳动局(住所地为该市甲区)在劳动监察中发现某建筑企业(住所地为该市乙区)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无故拖欠30名民工工资,共计100229元。于是2003年3月4日作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建筑企业自行改正;由于该企业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市劳动局于3月18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该建筑企业在1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其罚款1万元。3月19日市劳动局将该处理决定书送达给该建筑企业和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并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寻求救济的期限。
46.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当事人对3月4日的《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当事人对3月18日的处理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C.建筑企业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市劳动局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1万元,但无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工资
D.建筑企业不履行处理决定的,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工资
47.关于市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的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市劳动局最早于6月20日申请甲区法院强制执行
B.市劳动局最早于6月20日申请乙区法院强制执行
C.市劳动局最早于6月19日申请甲区法院强制执行
D.市劳动局最早于6月19日申请乙区法院强制执行
(四)
陈某与刘某因宅基地界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被接警到此的民警杨某将二人带到县公安局某乡派出所。陈某因态度不好,被杨某殴打致死。陈某的父母双在,妻子因病逝世,生有一儿一女。陈某有一个姐姐和弟弟。陈某的弟弟及其妻子因车祸双亡,但遗有一女(10岁),一直由陈某抚养。请回答下列问题:
48.下列选项中无权依法要求行政赔偿的是:()
A.陈某的父母B.陈某的子女C.陈某的姐姐D.陈某的侄女
49.陈某的父母应当如何寻求救济?()
A.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B.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C.先向县公安局要求确认违法,县公安局拒不确认违法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
院确认违法
D.先向县公安局要求确认违法,县公安局拒不确认违法的,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50.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本案应当如何赔偿?()
A.支付死亡赔偿金
B.支付丧葬费
C.支付生活费
D.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答案及解析】
41.答案:AD
解析: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另该法第15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42.答案:C
解析: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8条:依照本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17条的规定办理。
43.答案:B
解析:《行诉解释》第50条第1款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不需经过法院同意即可,这是行政机关的权限所在。
44.答案: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45.答案:AB
解析:《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6.答案:BD
解析:《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对当事人没有强制执行力,依法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申请复议,也不可诉。市劳动局作为3月18日处理决定的作出主体,既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1万元,也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工资。
47.答案:A
解析:《行诉解释》第89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据此,市劳动局应向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排除BD。
《行诉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市劳动局最早于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申请强制执行。3月19日市劳动局将该处理决定书送达给该建筑企业和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并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寻求救济的期限。因此,当事人法定起诉期限从3月19日算起;另外,直接起诉期限为3个月。据此法定起诉期限的最后一日为6月19日。因此本题答案为A。
48.答案:C
解析:参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49.答案:D
解析:参见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0.答案:ABC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