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资讯专题
发表于:2012-08-10 00:23: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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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启动,全国计划招录培养11188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9641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547人。其中,法院系统713 人,检察系统545人,公安系统8412人,司法行政系统1518 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07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6494人,专科生4187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各地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经各试点省级编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的招录计划数。全国各省市将陆续发布招考信息,笔试于2012年9月15日、9月16日进行,天路公考网特将第一时间汇总各省市招考信息,供考生参考。
一、 时间安排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时间安排 | |
时间 | 安排 |
2012年8月 | 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
2012年9月15日 |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
2012年9月16日 | 教育入学考试 |
2012年11月底前 | 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
2013年2月底前 | 入学 |
2013年2月底前 | 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
二、 报考须知
教育层次 | 招录对象 | 学历要求 | 毕业去向 | 学制 | 学费 |
专科教育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 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 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 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 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
2年 |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
本科教育 专升本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 (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
2年 |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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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第二学位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研究生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专业) |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 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 |
2年 |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
三、 报考指南
专科教育 |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招录人数:专科生4187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
本科教育 |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6494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
研究生教育 |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07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
四、 招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