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员招考 部分职位调整或取消
发表于:2012-06-02 00:21: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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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截止到2012年5月25日,仍有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
5月31日,贵州省招考办公布全省不足3:1比例的职位,除贵阳市外,全省8个地(州、市)以及省直招考的公务员、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共有228个职位,其中,省直及垂管系统45个、遵义市20个、安顺市32个、黔南州20个、黔东南州43个、铜仁市11个、毕节市15个、六盘水市12个、黔西南州30个。
为此,根据《2012年贵州省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招警简章》中规定,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因报考职位招考计划取消而需退费或改报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日前(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改报或退费申请及改报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涉及招考计划调整、取消的职位见《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有关市(州)部分职位招考计划调整、取消情况表》,或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网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