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公务员面试 886人参加
发表于:2012-07-10 01:36: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字体:【小 中 大】
7月6日至9日,南充市举行2012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面试考试。7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冯斌前往南充高中嘉陵校区考点进行巡考。
据了解,此次参加面试的对象为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以及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的公务员。面试时间为7月6日至9日,地点在南充高中嘉陵校区。按照职位录取人数和进入面试考生1:3的比例,本次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为886人。
当天,冯斌详细询问了解了南充高中嘉陵校区考点的基本情况,随后走进候考室,与正在候考的考生亲切交谈,鼓励考生调整好心态,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到考试中去,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在面试考场,冯斌希望各位考官要专心专注地投入,做好面试工作,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
冯斌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周密部署,确保各个环节顺利进行;要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要善待考生,提供优良的考试环境,并确保考试圆满完成。
面试结束后,就将进入体检阶段,根据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得规定,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可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执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