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表于:2012-07-20 23:24: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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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天路公考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辽宁省户籍;
(二)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详见《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也可登陆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nbxhrss.gov.com)、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www.bxgaggfwpt.gov.cn)查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22日(星期五-星期日)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才市场(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报名登记表上)。现场照相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低保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限定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领取毕业证的,可先行凭学校证明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设有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考专业参照《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
纵跳摸高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触摸到高度线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合格标准为265厘米;女子合格标准为230厘米。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体能测试2天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溪市人才市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当场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9:00-11:00
2、笔试地点和准考证号:考试前三天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职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能力测评、材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公牺牲者子女,笔试加2.5分;革命烈士及一、二级英模子女,笔试加5分。以上只加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1、参加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应聘岗位限定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的,同等条件下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同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或同为非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1、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合格: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警务信息保障中心财务信息保障、文秘、通信维护,交通科技应用中心信号维护,机关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五个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
(2)色盲;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4)文身;
(5)肢体功能障碍;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
(7)嗅觉迟钝。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人选。
2、政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情形。
政审中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现场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确认登记。
(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咨询电话: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处2808614
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2833047、283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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