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142人 8月10日起可报名

发表于:2012-08-10 23:06: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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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宁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启动,全区共计划招录142人(法院系统32人,检察院系统11人,公安系统57人,司法行政系统42人;专科55人,本科二学位71人,法律硕士16人)。其中,面向已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招录55人,面向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78人,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同一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的“三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招录9人,8月10日至22日可报名。
  本次考试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的公务员及参加全区公务员统一考试被录用到参公管理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届高校毕业生也不可报考。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2012年宁夏自治区政法干警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8月10日至8月22日24:00
  人民警察报名时间:8月10日到8月15日18:00。
  网上缴费确认时间:8月25日24:00
  笔试时间:9月15日至16日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可直接参考2012年政法干警备考教材进行复习。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2012年宁夏政法机关公务员定向招录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可在提交报名申请二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