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8月10日至22日报名

发表于:2012-08-10 23:11: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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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2012年全区政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2012年宁夏政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800人,其中:法院系统130名,检察院系统93名,公安系统318名(其中特警89名),司法系统259名(其中监狱系统60名);面向2012年9月30日前在宁服务期满两年(同一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录64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学历并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即可报考,特警职位可降低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招考范围:
  (一)具有宁夏户籍的人员(以2012年8月10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五类人员中不具备宁夏户籍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三)银川市公安局特警职位面向全国武警部队特战分队符合专业要求的退伍士兵招录。其他特警职位面向宁夏籍退伍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体育类院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生化、化工专业)招录,具体招录范围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是http://www.nxpta.gov.cn。报考者在8月10日至8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8月10日到8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二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8月25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8月25日24: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

  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适用地区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不指定教材,天路公考网建议考生可直接选用国家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来备考。笔试于2012年9月15日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安排为:9月15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申论。
  报考者于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