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阳山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发表于:2012-09-29 21:59: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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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阳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二○一二年阳山县第二次编委会议精神,同意我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2012年阳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2年阳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辞职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考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医学专业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2年阳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阳山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格(附件2)。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2、报名地点:阳山县卫生局人秘股(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卫生局:7804230,人社局:7804422)。
(二)应聘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提供资料(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本人近一个月内的计生证明、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各1份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所应聘岗位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方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资格证、执业证等)。
(四)资格初审
卫生局将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当场提出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政治,卫生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五、成绩公布
(一)加分:符合下列条件可获得加分:1、具有医学专业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加5分;2、本科学历加5分。
(二)聘用分数线和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六、体检及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同等分数,再加考实践技能操作,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或劳动关系。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绩效工资按80%标准发放,已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入编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需在3年内考取相应执业(从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分配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八、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下载附件:
2、报名表1.doc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山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