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3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发表于:2013-04-02 00:17: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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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2013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00号)和市“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2013年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毕支〔2013〕2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我市计划统一招募24名高校毕业生到三元区、梅列区、沙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天路公考网现将有关招募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详见《三明市2013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2013年和近年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三明籍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三、生活待遇以及期满政策
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和保障政策按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3〕2号)和市“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2013年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毕支〔2013〕2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4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县(区)公务员局。
3、报名要求:毕业生要按照公布的招募岗位的条件、专业等要求,如实填写《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此表需正反面打印)。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和院、系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三张(背后请注明姓名和拟报服务单位名称)和《报名表》两份,由县(区)“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批。院校根据《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名考核表》的内容,按照《2013年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对毕业生进行考核,给毕业生评分。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出具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低保证的要出示并复印一份)。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市外院校毕业生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拟报服务单位所在县(区)“三支一扶”办联系,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但必须于2013年4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把有关材料寄达所属县(区)公务员局。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工作由县(区)“三支一扶”办按照市“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2013年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毕支〔2013〕2号)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县(区)“三支一扶”办应在4月20日前将报名情况、4月30日前将初步考核结果分别上报市“三支一扶”办;个别岗位需要调剂的由县(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在本县(区)内调剂,报名工作由县(区)“三支一扶”办负责。
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三元区:庄 凌,电话:(0598)8308880,电子信箱:syqgwyj@163.com;
梅列区:黄伟明,电话:(0598)8223589,电子信箱:mlrs008@163.com;
沙 县:朱 冕,电话:(0598)5845801,电子信箱:sxrsrc@163.com。
附件:1.《2013年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
2.《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附件1
2013年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
序号 |
报送 单位 |
服务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服务类别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需求人数 |
服务年限 |
1 |
三 元 区
|
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
中村乡村建站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2 |
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
中村乡三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3 |
三元区中村乡水利工作站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水利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4 |
三元区莘口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
莘口镇农技推广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农学大类、水利类、土建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5 |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水利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6 |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 |
支农 |
不限 |
土建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7 |
三元区城东乡人民政府 |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8 |
三元区莘口林业工作站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生物科学类或生物工程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9 |
三元区城东林业工作站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林学类、生物医药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10 |
三元区岩前中心卫生院 |
岩前中心卫生院医师 |
支医 |
不限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11 |
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 |
卫生院医师 |
支医 |
不限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12 |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中学 |
岩前中学历史教师 |
支教 |
不限 |
历史教育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13 |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中学 |
岩前中学地理教师 |
支教 |
不限 |
地理教育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2年 |
|
14 |
梅 列 区 |
陈大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15 |
陈大镇经济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16 |
陈大镇党政办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17 |
陈大镇社会事务办 |
工作人员 |
扶贫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18 |
洋溪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19 |
洋溪镇经济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20 |
洋溪镇党政办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21 |
洋溪镇社会事务办 |
工作人员 |
扶贫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22 |
陈大镇卫生院 |
公共卫生科 |
支医 |
不限 |
医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23 |
洋溪镇卫生院 |
预防接种门诊 |
支医 |
不限 |
医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
24 |
沙县 |
青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支农 |
不限 |
会计与审计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2年 |
附件2
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
身份证号码 |
|
QQ号 |
|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专业及时间 |
|
||||||
学 位 |
|
||||||||
入学前户籍 所在地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 ||||||||
手机 |
|
电子信箱 |
|
||||||
家庭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服务意向 |
□教育 □农业 □卫生
□扶贫 □青年工作 |
||||||||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 |||||||||
服务去向 (服务单位) |
县(区) 乡(镇) | ||||||||
服务期限 |
2年 | ||||||||
个人简历 |
|
||||||||
大学期间奖励 和处分 |
|
||||||||
本人承诺 |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在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后离岗。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区) “三支一扶”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三支一扶”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
注:本表一式两份,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