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0名 报名时间截止为2月17日
发表于:2014-02-10 09:33:31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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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长宁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宜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拟在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要求
1、招聘范围包括:招聘户籍在长宁县内青年。(或户籍虽没在长宁县,但长期生活在长宁县内,有自己的固定住所)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受文化条件限制(不需提供学历证明)。
3、身体健康,年龄18—30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84年2月28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公斤;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5.0),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
4、退伍军人和大学文化程度人员优先。有大学本科文凭、退伍军人证件、特殊专长(有擒拿格斗武术专长、有汽车B照以上的熟练技术)、部队个人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任一条件的可加分。
5、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按照四川省长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内容规定,此次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即日起至2月1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报名地点为长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4622582。考生报名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退伍证、学历证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得代为报名)。
2、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身高明显不够条件,五官、肢体、身体有纹身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要求
1、招聘范围包括:招聘户籍在长宁县内青年。(或户籍虽没在长宁县,但长期生活在长宁县内,有自己的固定住所)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受文化条件限制(不需提供学历证明)。
3、身体健康,年龄18—30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84年2月28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公斤;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5.0),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
4、退伍军人和大学文化程度人员优先。有大学本科文凭、退伍军人证件、特殊专长(有擒拿格斗武术专长、有汽车B照以上的熟练技术)、部队个人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任一条件的可加分。
5、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按照四川省长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内容规定,此次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即日起至2月1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报名地点为长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4622582。考生报名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退伍证、学历证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得代为报名)。
2、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身高明显不够条件,五官、肢体、身体有纹身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