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江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察120名

发表于:2014-07-04 10:32:12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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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察招录已经正式启动,按照2014年内江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公告内容规定,招考对象为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招收范围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人员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对于下列情况的考生是不能报考的:
 
  1. 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9.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它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对于一些人员是进行免考务费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7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