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人员2500名 9月11日起报名
发表于:2014-08-25 15:00:3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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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为我省8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别为西安市(1189)、宝鸡市(272)、咸阳市(123)、渭南市(167)、铜川市(76)、延安市(110)、榆林市(120)、汉中市(368)、安康市(20)、商洛市(55)。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为了维护2014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民政局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本次面向社会为我省8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别为西安市(1189)、宝鸡市(272)、咸阳市(123)、渭南市(167)、铜川市(76)、延安市(110)、榆林市(120)、汉中市(368)、安康市(20)、商洛市(55)。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为了维护2014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民政局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