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400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日

发表于:2014-09-01 09:25:37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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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enan/)获悉,为适应全省公安机关实战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400名。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具有河南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社会人员,具有河南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按照有关政策应当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省公安厅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省辖市及以下公安机关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5.报考特殊技能类职位的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省公安厅职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9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29日8:00至9月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4年9月河南省统一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6321973、66321991(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的考试范围见《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